据“甘肃公安”微信公众号音信,2025年9月2日20时30分许,酒泉市公安局交通照应支队川北高速公路大队大队长雒维兵带队科罚警情时苦痛苦伤,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于9月3日1时12分因公焚烧,常年54岁。
据先容,雒维兵,男,汉族,中共党员,生于1971年1月,大学学历,1993年7月进入公安责任,生前系酒泉市公安局交通照应支队川北高速公路大队大队长、四级高等警长。
雒维兵于2012年8月被甘肃省公安厅记个东谈主三等功;2014年6月被甘肃省公安厅评为厅机关优秀共产党员;2019年6月被酒泉市公安局记个东谈主三等功;2024年被酒泉市公安局评为优秀党务责任者,同庚被评为优秀公事员。
甘肃公安暗示,从警32年以来,雒维兵同道耐久信守在公安交通照应责任一线,由衷奉献、戮力敬业,把终生元气心灵和贵重人命献给了机密的东谈主民公安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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